女子伪造流产证据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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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8:0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商洛讯(记者强军通讯员胡志宏)一30岁的女子因纠纷被打,为报复对方,竟向警方伪造证据,谎称被对方打流产。经过近三个月的调查取证,8月2日,商洛警方将该女子及作假证的医生等3人拘留。 因纠纷打架她说流产了要赔偿
5月6日下午4时15分,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两女子在商洛市运司客运站打架。派出所出警将当事双方郭某和房某传唤至派出所。郭某称,房某在她肚子上蹬了两脚,而房某否认蹬了郭的肚子。 5月7日下午,郭某向民警反映,因被房某在肚上蹬了两脚,她流产了。并出具了当日在商洛市生殖保健中心做人流手术的相关病历、药费收据等证明。要求追究房某的责任,赔付包括人流手术在内的全部费用。 此时,案件顿时复杂起来了,一起治安打架案件转变为了刑事伤害案件。 警方有疑问病历上咋还盖公章 6月28日,就在警方决定对房某刑事拘留时,商州公安分局法制股股长贾建华对证据提出疑问:如果房某真的在郭某的肚子上蹬了两脚,为什么当时郭一点流产的迹象都没有?本应留在医院的诊断证明存根,为何却在郭手里?一般病历只有医生签字,但郭提供的病历上竟盖有医院公章。交费单据也是手写的而非机器打印。 此后,警方对市、区医院全面进行摸排调查。8月1日,终于在商洛市妇幼保健院发现,案发前的5月3日,郭某已在该院做了人流手术。 民警立即传唤了为郭某出具证据的市生殖保健中心医生李某,李坚称郭某是5月7日做了手术。经警方多次做工作,李终于承认为郭提供了5月7日在该院做人流手术的假证据。 为了多要钱她串通医生作伪证 在证据面前,郭某交代,因为她想让房某赔偿更多的医药费,5月7日,她与嫂子杨某商量后到商洛市生殖保健中心,交了1000余元的“人流手术费”后(其实是在该院购买药品),医生李某便向其提供了做人流手术的假病历等。 8月2日,因涉嫌作伪证,郭某与嫂子杨某被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元,提供假证据的医生李某也被治安拘留5天,罚款3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