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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逐项清理上半年“亿元级”新开工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9:08 云南日报

  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控制投资过快增长,已成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作为加强投资调控的具体举措,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宣布,将逐项清理各地上半年“亿元级”新开工项目。

  记者3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安监总局、银监会发布《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对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的总投资
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

  在这份以“特急件”下发的《意见》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行业被要求清理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被要求清理设计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当前,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建设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对今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在已经开展的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1.3%,增速为近三年来同期最高。全国有8个省(区、市)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增幅超过50%。据对部分地区投资规模1亿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的调查,约40%的项目存在违规现象。

  为此,这次清理的标准包括:产业政策等方面是否存在违反产业政策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发展建设规划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标准问题;项目审核程序方面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问题,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核准问题,是否存在以备案代替核准问题,是否存在“分拆审核”问题等。

  新开工项目在土地审批方面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用地问题、越权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问题、“以租代征”问题,在环评审批方面是否存在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问题、越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问题等,都将成为清理的标准。

  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也成为这次清理的“硬杠杠”。是否存在项目未通过审核、用地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程序但已发放贷款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规定等问题,也将决定这些新开工项目的“命运”。

  《意见》要求,各地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会同土地、环保、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银行监管机构,进行清理工作。对照清理标准发现存在任何一项问题的新开工项目,要依法进行处理,发展改革部门要责令项目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方可复工建设。对存在问题的新开工项目,各地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

  “各地清理工作要在通知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意见》规定了清理工作的时限。各地清理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将组织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的督查组,视各地清理结果和处理情况,对各地清理工作进行抽查。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好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对于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互相配合,务求实效,坚决遏制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开工项目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新华社记者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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