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国企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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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9:54 云南日报 | |||||||||
记者从省国资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该《办法》。 《办法》要求,国有企业改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改制的指
《办法》对改制方案的审批程序提出了明确规定:重点骨干企业的改制方案,经省政府国资委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其他企业的改制方案,由省国资委审批。省属企业的改制方案,由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批。对全省经济发展影响较大企业的改制方案,由省企改办会同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此外,《办法》还就改制方案经批准后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依法行政,落实责任,加大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支持力度,对改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李 犁(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