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受到罗干高度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0:56 青海新闻网

  省司法厅召开学习罗干重要指示座谈会

  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制定出台的《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的实施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高度评价。8月2日,省司法厅召开了学习罗干重要指示座谈会。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为新时期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05年12月1日,我省制定出台的《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突出解决了制约人民调解工作的瓶颈问题,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费用问题,为人民调解工作再上台阶奠定了基础。这部法规的实施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加快依法治省进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7月28日,罗干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呈报的《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暨<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上作了重要指示,高度评价我省人民调解工作。

  8月2日,省司法厅的有关领导学习罗干重要指示,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总结经验,并提出了将指示传达到基层组织,大力宣传《条例》,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的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等建议。(作者 贾忠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