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套敲诈同性恋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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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2:17 新闻晚报 | |||||||||
□焦晓虹 通讯员 李品才 晚报讯 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的外来人员卞波(化名),刑满释放后仅几个月就重操旧业。他通过互联网以搞同性恋为由,先后搭识3名被害人,以披露同性恋者的隐私相要挟,敲诈勒索财物。昨天,市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卞波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的判决。 2005年11月19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卞波伙同他人,通过登录互联网先后搭识被
法院认为,卞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在勒索他人钱财的数额中有14万元因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