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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袋里有条活鳄鱼!(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3:00 今晚报

  

旅行袋里有条活鳄鱼!(附图)

  本报讯 (记者雷风雨 实习生雷春香 程凯明)记者从天津西站了解到,该站安检人员昨天查获了一条无任何合法证明的活鳄鱼。令人惊讶的是,这条鳄鱼竟然只用简易的尼龙袋装着,并与其它动物分别放在两个旅行袋里。

  据天津西站派出所值班人员介绍,昨天晚上,两名外地乘客携带两个旅行袋经过安检处时,X光机屏幕显示其中有鳄鱼状物体。安检员立即打开其中一个旅行袋查看,只见一条身长约70厘米、全身灰色的鳄鱼放在尼龙袋中,其嘴巴被黑色胶布紧紧捆绑着,鳄鱼不时扭动着身子,同时发现一条约20厘米长的蜥蜴。另一个旅行袋里还发现了龟、蛇等动物。安检员表示,因鳄鱼生性凶残,如此简易装载,一旦鳄鱼挣脱束缚,后果将不堪设想。因这两名乘客无法提供鳄鱼的任何合法饲养和运输证明,最后安检人员按规定将鳄鱼等动物移交本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处理。

  今天上午,接到报告的市水产局已经派专人前往西站,就鳄鱼、蜥蜴、龟、蛇等动物来源,是野生还是养殖等问题开展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调查还在进行。

  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若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本市已正式出台了《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若运输、携带、邮寄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市,应当持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违反者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曹 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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