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取消生二胎间隔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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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3:11 扬子晚报 | |||||||||
广州讯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副巡视员段建华昨日在接受广州电视台采访时透露,《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酝酿“变身”,现存的二胎4年间隔生育年龄限制有望取消。目前正迎来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生育高峰,但是计生政策中规定,在28岁前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必须在4年后才能生育第二胎。段建华说,出于更加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这个“4年”的限制有望取消。此外,他表示生第二胎必须是拿到“第二胎计生指标”,否则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目前只有“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再婚夫妇,一方生育一个子女,一方没有生育过”
段建华说,除了规定的7类人外,即使是纳税大户、投资大户、双方博士、海归都不能有额外的照顾生育第二胎。而凡是生育了第二个子女的,就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的各项优待,退休时也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退休奖励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