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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查出乙肝无人告知 浙江一市民状告血库索赔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6:3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两次参加无偿献血,均被查出血液中携带肝炎病毒,但血库却未及时告知献血者。浙江苍南县某中学职员徐登虎认为血站的这一做法导致其延误治疗时机,遂将县中心血库、卫生局告上法院。

  今年38岁的徐登虎是苍南县宜山高级中学职员。在2005年7月学校组织的体检中,他被查出“肝功能异常”,随后被医院确诊患有“病毒性丙性乙型肝炎”和乙肝。

  此前,他分别于2003年11月、2004年6月向县中心血库无偿献血。在医生的提醒下,徐登虎随即将病情向血库反映,要求检查血液去向。然而,令他意外的是,他竟被告知,两次献血都因“不合格”而作废弃处理。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血库称“因联系不上”,没有及时将病情告知本人。

  在诉状中,徐登虎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管理存在严重过错、未及时告知原告血液携带肝炎病毒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要求被告在《人民日报》、《卫生报》等媒体致歉,并索赔治疗费、工作损失费、营养费等100万元。

  据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25条规定押“献血者经健康检查,不符合献血条件或在献血后经血站检测血液不合格的,血站应向其本人说明情况,并给予健康忠告或指导其作进一步检查及就医。血站应对献血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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