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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让同车人顶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0:55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陈云朋)日前,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宣告顶罪者王某因涉嫌包庇罪被取保候审,并将追究肇事者李某刑事责任。

  2002年9月24日5时许,道里区新阳路与安达街交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81岁的老妇人在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闯红灯超速行驶的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2岁的王某自称是肇事车辆的夜班司机,称自己开车撞死了人,而李某为同车人。

  2002年9月27日,道里交警大队认定肇事车辆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2003年2月26日,道里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事隔3年后,动力区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当时交通事故中的驾驶员王某是替别人顶罪,真正的肇事人是李某。

  近日,李某、王某被道里交警大队带回询问。两人交代了交通事故发生后冒名顶替的经过。当日,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王某因涉嫌包庇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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