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拟取消生二胎间隔年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1:34 京华时报 | |||||||||
不照顾双博士夫妇生二胎 据《新快报》报道前天,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副巡视员段建华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酝酿“变身”,现存的二胎4年间隔生育年龄限制有望取消。
目前正迎来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生育高峰,但是计生政策中规定,在28岁前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必须在4年后才能生育第二胎。段建华说,出于更加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这个“4年”的限制有望取消。此外,他表示生第二胎必须是拿到“第二胎计生指标”,否则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目前只有“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再婚夫妇,一方生育一个子女,一方没有生育过”等7种情况可以经过审批生育第二个孩子。但是段建华说,虽然其中有一条为“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也可以审批,但前提是家族遗传的风险必须小于10%,以免第二胎再生病残儿。 段建华说,除了规定的7类人外,即使是纳税大户、投资大户、夫妇双方博士、海归都不能有额外的照顾,生育第二胎。而凡是生育了第二个子女的,就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的各项优待,退休时也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退休奖励金。 段建华说,“丁克家庭”(英文为“DINK”,即“DoubleIncome,NoKids”,中文为“双收入无孩子”)如今在白领中有流行的趋势,人口计生局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在尊重个人选择的同时,也希望符合人类繁衍规律。不过在计生政策上,可能会考虑在这些家庭成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的养老补贴奖励,类似独生子女家庭一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