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乳饮料企业违规使用甘氨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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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3:09 深圳商报 | |||||||||
为提高产品中蛋白质含量 部分乳饮料企业违规使用甘氨酸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记者4日从此间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进行的一项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国内部分乳饮料企业为提高产品中蛋白质含量,在生产加工中违规使用价
根据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g/kg,乳饮料企业添加甘氨酸属违规超范围使用。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