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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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3:36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兰州8月4日电(记者宋常青)记者3日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等挪用上亿元公积金一案2日在该院宣判。此案被称为“甘肃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陈其明共挪用公积金1.17亿元,受贿6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7年;中国建设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原副行长王景旭挪用公积金1亿元,受贿21.3万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