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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一轮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8月1日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3:40 杭州日报

  五类人员将获相关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先交后补

  最高补贴可达2500多元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杭州市新一轮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于8月1日正式实施。杭州市主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5类人员,将获得相关培训补贴。

  根据新政策,补贴对象包括5类人员:持有《杭州市失业证》的人员;杭州市区被征地但尚未“农转非”的农民;持有《杭州市残疾证》,并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人员;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未就业普通全日制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已在杭州市区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共有四种补贴项目

  补贴项目包括适应性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四种补贴。

  其中,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适应性培训补贴。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不能重复享受。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失业人员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其中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年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全额补贴。

  培训补贴先交后补

  为促使培训补贴对象自愿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技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鉴定经费补贴采取先交后补办法。

  享受培训补贴对象参加培训和鉴定时,按不同补贴对象,须预交不低于50%的培训费用和全部鉴定费用,在培训结业并经鉴定合格后,由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比例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鉴定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鉴定的,培训费用和鉴定费用不予补贴,预交款不予退还。对于其中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杭州市残疾证》且交费确有困难的人员,定点培训机构将采取帮扶措施。

  据悉,新政策还列举了当前我市就业前景较好、适合补贴对象培训的65个工种,并对各工种定出了不同等级的最高补贴标准。最高补贴可达2500多元。(通讯员魏晋保记者洪光豫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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