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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就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六项制度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3:41 杭州日报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六项制度,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接受了杭州日报记者的采访,就六项制度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案件审理工作六项制度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
例》和《公务员法》先后出台实施。这些条例法规在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民主权利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承担着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审核和处理职能,涉及违纪案件的正确处理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一些地方积极探索与实践,不断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次出台的六项制度,就是对近年来案件审理工作探索经验的总结、完善、规范和提升。这些制度的实施,基本涵盖了案件受理、审核把关到处分执行的各个环节,必将推动我市纪检监察执纪办案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

  问:这次出台的各项制度,在对违纪党员干部民主权利保障方面有哪些新特点?

  答:主要有三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更加注重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自身的监督制约,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和制度,有效落实审案责任,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从结果上来保障违纪人的合法权利。二是更加注重将《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和行政法规中确定的违纪党员干部具有的各项权利进行具体化,并用规范的程序来保障上述权利得以实现,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案件公开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违纪人可以参与案件公开审理,公开审理过程中本人或聘请助辩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等问题发表意见或进行申辩。三是更加注重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在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违纪人因违纪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如《权利义务告知的实施办法》,把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检举同案人或其他人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主动接受处分后的纪律惩戒等内容进行明确告知。

  问:您刚才讲到,这次出台的制度,更加注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办案中的自身监督,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加强对纪检监察办案权的监督制约,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执纪办案职责的基本要求。这次出台的案件审理工作六项制度,也包含了这方面的内容。如,《实行案件主审员制度的若干规定》,不仅从实体和程序上进一步明确了案件主要承办人员的职责以及案件承办人员相互间的监督制约措施,尤其严格了违规办案和办错案所要承担的责任。又如,《开展案件协助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乡镇基层一级办理的违纪案件在本级审理的基础上,要提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部门进行再次审核把关。这一做法,从程序上严格了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办案工作的监督制约。

  问: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作为我市纪检监察的创新工作,引起了各方关注,请您谈一下《案件公开审理的实施办法》的出台,对这项工作有哪些新的要求和规定?

  答:这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吸取了各地公开审理工作好的经验与做法,并加以完善和规范。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更加明确。如《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在本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开展以案论纪教育的案件,适合公开审理的申诉案件等五类案件应当进行公开审理;第九条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秘密等五类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二是公开审理的形式更加具体。《实施办法》规定了庭审式、支部大会式和内部质证式作为公开审理的三种具体形式。三是公开审理的程序更加规范。《实施办法》在确定公开审理的一般性程序的基础上,还用单独章节对庭审式、支部大会式公开审理程序进行了专门规范。

  问:在提高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上,这次出台的制度有哪些新的举措和内容?

  答:努力取得案件处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最终目的。如,案件主审员和协助审理制度加强了对案件处理的审核把关,提高了案件质量;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进—步保障了违纪人的正当权利;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在接受面对面以案论纪教育的同时,加强了党政纪条规的宣传,等等。这些举措都从不同方面提高了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又如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定期回访,能及时掌握和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鼓励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移送司法案件及时处理,较好地解决了有些移送司法案件法院判决后作出处理,易错过以案论纪、宣传教育的有利时机,不利于取得案件处理最佳综合效果的问题。

  问:请您谈谈如何有效落实好这些制度?

  答:抓好六项制度的落实,是当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案件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下一阶段,市纪委监察局将专门组织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这些制度尚在试行阶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研。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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