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洗车业须安装净化循环水装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5:24 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西安8月4日电(记者 许祖华) 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4日通过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对洗车业用水进行了规范,要求洗车业安装净化循环水装置,重复用水。 办法还规定,从事车辆清洗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安装、使用净化循环水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供水单位停止供水,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2000元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