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饭店地块将出让 受让人必须复建老店绿柳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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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7:23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记者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上看到,近期南京有总计近30万的7块地挂牌转让,其中江苏饭店地块转让条件颇让人关注,受让人必须在该地块的统一规划建设中设置安排伊斯兰文化活动中心和复建传统老店绿柳居。 据悉,南京市白下区江苏饭店地块,东至太平南路,南至小火瓦巷,西至火瓦巷,北至户部街;用地总面积27275.3平方米,其中市政配套面积1676.6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
此外,在其余六块出让地块中,有三块属于建邺区,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分别是泰山路以东、上新河路以西、石家庄路以北、纬七路以南地块;牡丹江街与新安江街之间、庐山路以东地块;青石路以南、经四西路两侧6、7、9地块。 江宁区禄口镇来凤路以东、蓝天路以北地块,规划用做二类居住、商业混合用地;麒麟镇王氏食品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江宁区利源路以东、胜太路以北地块为商业、办公、酒店式公寓用地。 记者注意到,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要求拿地前先定房价,在本次出让公告中并没有体现,对此,国土局有关人士表示,南京市在出让中低价商品房时,仍会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方法挑选开发企业,同时也准备在此基础上逐步采取以招标的方式出让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地块的使用权,由于相关的操作办法还在制订当中,而且近期也没有此类地块的出让规划,因此在出让预告中并未涉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