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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强扣辞职人押金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7: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报热线2813442报道(实习生李杜见习记者马翔宇)省城贲先生由于认为目前在酒店的工作环境不适合自己,想换份工作,但当他要辞职时却遇上了麻烦。“我辞职时,酒店欠我20多天的工资和750元抵押金,要了几个月都没要回来。”他给本报打来电话,希望能尽快解决此事。

  ;贲先生在合肥子月大酒店工作了一年多,在这期间,他曾数次向酒店提出辞职请求
,但都没有得到同意。今年3月13日他再次向酒店提出辞职,由于当初他未与酒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以就强行离开了。在进入该酒店工作之初,贲先生曾交纳750元押金。他辞职后,酒店表示,除非他在酒店再干上半年,否则押金和未发的20多天工资都不发放。这让贲先生很气愤,“工资不给就算了,押金凭什么不给我?”他几次与酒店交涉未果,便到庐阳区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监察大队与酒店进行交涉并让酒店归还贲先生的费用,可酒店一直拖着。

  8月2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六安路的子月大酒店了解情况,但有关负责人当时不在酒店。记者根据贲先生提供的号码试图联系该酒店经理,但没联系上。记者又来到合肥市庐阳区社会劳动保障监察队。该支队王队长表示,酒店本身收取员工押金就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另外,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和自由,员工工资也应当按劳动时间及时发放。贲先生七月中旬曾就此事进行过投诉,当时该监察支队通过调查责令酒店7月底还清贲先生的费用,但酒店只是口头答应并没有实际行动。王队长告诉记者,该酒店经常这样拖欠工人工资,监察支队也对此进行过处罚。最后,他表示会尽快处理此事,另外贲先生也可通过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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