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强扣辞职人押金工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7: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报热线2813442报道(实习生李杜见习记者马翔宇)省城贲先生由于认为目前在酒店的工作环境不适合自己,想换份工作,但当他要辞职时却遇上了麻烦。“我辞职时,酒店欠我20多天的工资和750元抵押金,要了几个月都没要回来。”他给本报打来电话,希望能尽快解决此事。 ;贲先生在合肥子月大酒店工作了一年多,在这期间,他曾数次向酒店提出辞职请求
8月2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六安路的子月大酒店了解情况,但有关负责人当时不在酒店。记者根据贲先生提供的号码试图联系该酒店经理,但没联系上。记者又来到合肥市庐阳区社会劳动保障监察队。该支队王队长表示,酒店本身收取员工押金就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另外,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和自由,员工工资也应当按劳动时间及时发放。贲先生七月中旬曾就此事进行过投诉,当时该监察支队通过调查责令酒店7月底还清贲先生的费用,但酒店只是口头答应并没有实际行动。王队长告诉记者,该酒店经常这样拖欠工人工资,监察支队也对此进行过处罚。最后,他表示会尽快处理此事,另外贲先生也可通过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