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方便之门给传销人员淮北一舞厅被罚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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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7: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本报记者)近日,由于将舞厅出租给传销人员作培训场所,位于淮北市闸河路的大世界舞厅,被工商部门处以5000元的处罚,这是淮北市在打击传销活动中首次对出租房屋者进行行政处罚。 据淮北相东工商所所长王淑华介绍,上月初,相东工商所连续端掉3个传销窝点,其中就包括大世界舞厅。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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