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对漏报珠宝说明置之不理 台“监院”没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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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7:49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自从台“监察院”6月份行文陈水扁办公室要求说明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在财产申报时漏报了16项珠宝一事,昨天已是期限的最后一天,但台“监察院”直到下班前还是没有收到台当局“总统府”方面送来的珠宝漏报说明。 据报道,吴淑珍在不同场合露面时,钻戒、耳环、项链、胸针从来没有少带过。在
6月19日,台当局“监察院”再度发函“总统府”,除了希望其说明当中的落差外,如果珠宝是由吴淑珍向亲友借用,也希望其能说明借用的亲友是谁。但直到期限的最后一天,“监察院”也没有等到陈水扁的“说明报告”。 台“监察院”财产申报处处长谢育男解释说,发函内容是请陈水扁在15天内做出说明,若是不能在期限内完成,他们还是会再稍等几天。谢育男还表示,“监察院”并没有具体的东西可以证明陈水扁或吴淑珍持有珠宝,所以如果陈水扁对此置之不理,他们也没有“法源”约束“总统府”。(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