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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公积金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8:3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兰州8月4日电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等挪用上亿元公积金一案2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陈其明在职期间,伙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原副行长王景旭,为原甘肃省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王秀芝等提供资金便利,共挪用公积金1.17亿元,受贿6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7年;王景旭被判14年;王秀芝被判8年。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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