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第一贪”杨祥云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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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长沙8月4日电(记者黄建良 汤维骏 通讯员王岸) 被称为“湘西第一贪”的湖南省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云等3人共同贪污千万元特大案(本报曾多次报道),8月3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杨祥云被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案犯刘清芳、刘国瑞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湘西州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杨祥云贪污案创造了该州自1957年成立以来职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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