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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重收费扼制超载运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0: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新闻提示

  昨日,我省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听证会在我市举行,经新闻媒体公开征集的货运车主代表、司机,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消费者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法律、经济管理专家等24名代表,对我省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方案进行听证,代表们原则同意该方案,但对于如何更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多位代表发表了意见。

  现状:“超的越多赚的越多”

  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它存在一定的弊端:货车普遍“大吨小标”,以偷逃通行费等国家规费;由于收费方式与车辆实际重量没有直接关系,客观上形成运输车辆“超的越多赚的越多”的超限超载经济利益驱动,也不能真实反映车辆对公路的占有和使用程度。

  危害:超载运输有三大危害

  一是大大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二是超载运输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使运价无法正确反映市场运力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导致运输市场恶性竞争。三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经常发生因刹车失灵而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措施:适当采用经济手段

  计重收费是通过对行驶收费公路的载货(含客货两用车)类机动车辆,按照实际测量的车货总质量收取车辆通行费,使车辆支付的通行费与其对公路的损害程度相适应。计重收费鼓励合法装载,通过经济手段消除车辆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运输的利益驱动,降低合法运输业户的运输成本,规范货运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路桥梁,保障交通安全和公路畅通。

  方案:超载车辆执行计重收费

  我省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方案为: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在我省收费公路计重收费路段行驶时,其车辆通行费收取按照现行收费车型分类判定办法和标准执行。

  超载车辆行驶时,其车辆通行费收取按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执行计重收费。其基本费率封闭式高速公路和开放式收费公路分别暂按0.08元/吨•公路和1.25元/吨•车次计收。正常装载质量部分和超载重量部分和超载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递增至5倍计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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