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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8月6日补报高职(专科)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1: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丁宁实习生于小川)至8月4日16时,辽宁省高职(专科)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基本结束,54000多名考生已被录取。8月4日,记者就专科补报问题采访了省招考办负责人。

  问:哪些考生可参加高职(专科)补报志愿?

  答:凡未被录取的辽宁省今年文科、理科考生,不受考试成绩限制,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补报高职(专科)志愿。但是已被录取的考生填报补充志愿无效。

  问:各高职(专科)院校剩余招生计划何时公布?

  答:据初步统计,普通类文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约剩余2000人左右,普通类理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约剩余5000人左右。今日16时,省招考办将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公布高职(专科)剩余招生计划及院校名单。考生可在8月6日填报补充志愿前,也可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和毕业学校查询录取结果和剩余招生计划。

  问:何时何地补报高职(专科)志愿?

  答:8月6日8时至17时,符合补报条件的考生到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地点补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问:每个考生可以补充填报几所院校和专业志愿?

  答:每个考生最多可从接受补报志愿的院校中选择6所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择6个专业,6个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6个专业志愿后设置了专业服从志愿。

  问:补报志愿后,高职(专科)院校如何录取?

  答:高职(专科)补录时,所有院校均同时投档,在分数优先的原则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具体操作上,首先投档录取文科375分以上、理科320分以上的有补充志愿的考生;线上考生投档录取结束后,再根据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剩余招生计划情况,确定降分投档控制分数线,并继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今年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统一组织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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