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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疑”案被告欲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4:37 新闻晚报

  □记者龚星

  晚报讯 河北邯郸市曲周县民办教师徐计彬因血型验错,被误判为“强奸犯”,近日被证实当年是冤案。当事人徐计彬昨天表示,他将向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15年前,当地司法机关凭着原告尚某及其女儿的指控,以及遗留精斑为B型血,就判
定徐计彬强奸罪成立。

  昨天,徐计彬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庭审辩论时,我的辩护律师也提出过质疑,仅仅依靠血型和当事人的控诉,就认为强奸成立,这样是否合理?但检察院的公诉人没说话,然后法官就判定我的强奸罪成立。”

  徐计彬的代理律师、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何延兵律师表示:“1990年的定罪标准比较低,且对同样案子,各地的处理方式也可能有不同。有当事人的指认,有证人的佐证,有血型的吻合,徐计彬的案子就被简单地判决了,这对他而言是不白之冤。”

  判决生效后,徐计彬在监狱呆了一年,因身体状况太差而被获许保外就医,在病痛和心痛中完成了其剩余7年的刑期。由于“强奸罪”罪名的成立,他被县教育部门除名,再也无法成为一名公职教师。为了一家生计,徐计彬最后来到一所私立小学任教。

  徐计彬不甘。“7月28日,我的无罪判决下来,要等10日后才会生效。一旦生效后,我将用法律武器来讨个公道,要求司法部门对我赔偿。”

  何延兵分析道:“由于徐计彬实际上劳教时间只有1年,如果完全依照《国家赔偿法》进行司法赔偿,其数额不会很高,一般不会超过2万。目前徐计彬的问题在于已经被教育部门除名,无法进行正常的教学工作,对其生活和经济影响很大。”他说,从人性化角度,如果司法部门能够根据程序,恢复徐计彬的任教资格,并设法解决何延兵就业问题,何延兵表示打算申请的赔偿数额不会太大,但具体数字目前还不好估计。

  何延兵说,假如徐的血型真的是B型,那这场冤案岂不是永远都无法平反了?“1997年之后,强奸案的取证标准有了不少提高,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DNA等验证方式也取代了仅仅血型一项的验证手法,因此这样的案子在今天难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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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佘祥林错案回顾

  这起错案的发生,自然令人回想起去年轰动一时的佘祥林杀妻错案。

  1994年佘祥林的妻子失踪后不久,在附近发现一具女尸,公安机关将其逮捕。同年10月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1998年6月京山县法院重审后判处佘有期徒刑15年。2005年3月,佘祥林之妻突然归来。4月,京山县法院开庭重审宣布佘无罪。5月,佘申请437万元巨额国家赔偿。10月,因“杀妻”罪名蒙冤下狱11年的佘祥林及其家人,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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