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野泳20人溺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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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5:2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蔷)连日来,北京接连发生野泳者在禁止游泳的河道、湖泊等水域溺水而亡的案件。今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入夏以来因游野泳死亡的人员已近二十人,目前野泳引发安全事故已进入高发期。 8月3日,11岁男孩黄某放在海淀四季青镇巨山村南的永定河引水渠岸边的衣服被其父母发现,随后他的尸体被人从引水渠内捞起。而这已是该水渠十来天内吞噬的第3条生命,
记者了解到,野泳者溺亡高发的水域主要有京密引水渠、昆玉河、护城河、八一湖等。高发时间段为每日的下午2时到4时和晚上,此时人的精神状况最为麻木倦怠,求生欲望低下。溺亡原因主要有陷入淤泥、被水底石头撞晕、误入暗流坑洼、被水草缠绕以及身体突发不适等。此外人溺水后,如在4分钟内不能获救,就意味着没有太大希望,而溺水后2分半钟获救的,进行急救后基本都能活过来。 警方提醒,那些明令禁止游泳的水域,水下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游泳者对水的深浅、水流速度、水下植物等情况不可能很了解,这些因素往往会导致游泳者在游泳过程中发生危险。按照规定,在非指定水域游泳的,对责任人可处以20元至100元的罚款。此外,市民如发现有人溺水想去救助,必须对自己的游泳水平和能力有足够的把握,不提倡盲目的见义勇为。 警方提示 1.不要到自然水域游泳; 2.游泳前要做好准备活动,下水前切勿太饿、太饱; 3、跳水前要确保此处水深至少有3米,水下没有障碍物; 4、一旦出现溺水情况,一定要想办法大声呼救。J1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