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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保定点机构将新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了关于2006年度省本级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公告,即日起至8月31日,省政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将在工作时间集中受理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审查完毕后,一批新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产生。据了解,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在编医疗机构,可以申请
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同时,申请对象必须遵守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政策,能接受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监督,并经同级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赵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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