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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根本不存在“导师”身份有疑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9:00 每日新报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消防局了解到,市消防局并不存在“市防火中心”这样的机构,而消防局也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其他单位、企业或个人进行防火培训,更没有委托单位或个人上门推销消防器材。

  消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类似的消防讲座导师是由消防部门委派的,那么,他在宣传讲座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身着制服,佩戴警衔,并主动出示自己的相关证件。从这
一点判断,所谓“市防火中心”委派的导师,不可能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甚至这些导师可能根本没有进行过系统的防火知识学习,更不具备火场逃生、扑救的经验。

  另外,消防部门安排的防火知识讲座都是免费的,负责讲座的工作人员,除了讲述必需的防火、自救、逃生等专业知识之外,不会向被培训单位推销各种灭火器、警报器等消防器材。由此判断,该“中心”名义上是为单位或企业进行防火知识培训,而实际上是为了推销消防器材。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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