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的“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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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扣工资老板说了算?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祥、吴子因报道:昨天,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南门广场,由省、市、区劳动及工会部门联合组织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火爆异常,不少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中的“霸王条款”引起了工作人员的关注。
昨天一大早,刚高中毕业的钟少娟就在父亲陪同下前来投诉。7月初,她利用暑假到广州市一家大商场的服装专柜打工,没有签合同。有一天上班,她被同事叫去帮忙,回来后觉得太热吹了一两分钟风扇,结果被老板娘看到,就说她违反规定,上班偷懒,要扣工资50元,而小钟的一天的工资才20多元。在此之前,因为帮邻档的服务员为外宾翻译,老板娘说也要罚她100元。咽不下这口气,小钟7月30日辞职,要求支付上班21天的工资共694元。但老板娘除了扣除上述150元外,还要再扣她的300元的“培训费”,结果最终到手的只有200多元。 市劳动部门工作人员马上联系老板娘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指出,如果小钟投诉的情况属实,则这种用人单位随意扣罚员工工资的规定是典型的“霸王条款”。用人单位与小钟不签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如果双方出现劳动纠纷,将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用人单位可能更加被动。对用人单位以“霸王条款”克扣员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拨打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热线12333。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