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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城市试点 对五种犯人进行教育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晓云,通讯员刘洪群、刘仕明报道: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广东4个试点城市———湛江、深圳、江门、广州的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全部进入具体运作阶段。

  让5种罪犯“回家服刑”,并享受一系列市民待遇,社区矫正的真正目的就是探索更好地“治病救人”。它重矫轻罚的理念,突出了教育和挽救两大功能。相对于高墙服刑,这是司法改革的一大举措,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罪犯进入毫无防备的社区,会不会扰乱普通居民?他们能乖乖地服从监管吗?记者前往最早开展试点工作的湛江,一探究竟。

  重塑公民人格降低重新犯罪

  塑造服刑犯的公民人格,减少其罪犯人格,降低重新犯罪———这是社区矫正最直接的成效。

  “回家服刑”的5种对象是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他们能享受一系列市民待遇:可接受职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可领取低保,未成年矫正对象可继续上学等等。

  湛江作为4个试点城市之一,早在2004年4月就开始了准备工作,率先成立赤坎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检法司、民政劳保、教育卫生等各部门参加。

  办公地点没变,工作人员也没变,唯一多出的“新面孔”就是一个两米高的绿色档案柜———里面装的全是湛江赤坎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的所有资料。

  前不久,服刑人员杨伯的档案被封存。他是第一个刑罚期满、被解除社区矫正的对象。62岁的杨伯曾被判刑7年,2004年8月获得假释。回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家人的冷漠、邻里的冷眼让他抬不起头。就在他万念俱灰之时,湛江赤坎区开始实施矫正试点工作,杨伯被列入矫正名单。

  “他们经常和我聊天,跟我老伴和女儿沟通,逢年过节还专程来看望,让我感到社会没有遗忘自己。”司法所的“热乎”让杨伯找回尊严,“在社区服刑,我被当成是一个人,而不仅仅是犯人。”

  监管体系严格市民不必恐慌

  从2002年香港歌手谢霆锋因触犯刑律被判在社区做义工240小时开始,社区矫正对市民来说不再陌生。但把罪犯送到社区,有的市民感到一些恐慌。

  “实际上根本不必担心。不要以为回家服刑就是放任不管。”赤坎区司法局局长肖文辉说,社区矫正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体系非常严格,除了道德伦理、法制知识、职业技能等理论课,还组织参加公益劳动,还进行心理矫正。

  从法院判决到社区矫正如何衔接呢?

  赤坎区法院今年判处了6宗非监禁刑罚的案件。刑庭庭长叶亚寿介绍说,有个案子是5个中学生抢劫,宣判时通知派出所和社区矫正办公室派人旁听。交由执行时,让被告人签定悔过自新保证书,再通知社区矫正办公室过来接人。

  “法院还有个设想,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符合矫正条件的案件。”叶亚寿说,这样能从多个视角提出建议,使判决更慎重。

  肖文辉也谈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他说,随着矫正人数增加,难免有不配合、拒绝接受矫正的人,他们觉得“我都放出来了,凭什么还让你们管制?”

  对此,肖文辉指出,试点工作开展不久,需要积累经验,更要不断思考,一步步揣摩如何更大地发挥社区矫正的有效性。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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