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还要检验发票? 消费者质疑超市"二道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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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2: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日傍晚,合肥市朱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合肥清溪路附近某超市购物,交款后没有拿购物发票就准备离开,不想走到出口处被超市工作人员拦截,要求其出示购物发票并核对商品。朱先生认为,省城不少超市都设有这种“二道门”,他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制止。 昨天晚上,记者来到这家超市,发现该超市在收银台外面,加设了一道关卡,一名
“在收银台东西都核对清楚并付了钱,东西就是我的,超市无权再查。拎这么多东西还要给他找发票,很麻烦。”买完东西刚走出超市的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道。对于超市加设查验购物发票的“二道门”做法,记者调查发现,九成被调查者都不认同,甚至有人非常反感。 超市为什么非要再查一遍发票呢?不少超市工作人员说,这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 据记者了解,前不久,中消协指出超市强行封包和查小票都是侵权行为。中消协认为,超市强制查验购物小票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之规定。而就在8月2日,济南一市民就向法院起诉,状告超市查验购物发票的行为。他认为,在购物交款后,自己就合法拥有商品,超市无权再对自己的物品查验。而且,查验行为是将消费者置于盗窃商品“嫌疑人”的位置,侵犯了他的人格尊严和财产权利。法院已立案受理。 (姚洁 骏天 李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