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印发三个法规文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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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综合据新华社消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本报今日二版刊发上述三个法规文件的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