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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减免多项涉农收费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9:32 扬子晚报

  本报扬州电从本月起,扬州市将对有关涉农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其中涉及农民生活的农村住房、医疗、水电等收费项目或减免或优惠。

  据悉,今后扬州市对农民自建住房除土地、房产两证工本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进入“中心镇”、“中心村”规划区内兴建自住房,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并降低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公用事业收费标准;统一兴建用于农民集中居住的住宅房,
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为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该市明确要求实行“单病种”限价政策,通过总量控制,减少患者支出。例如,急性阑尾炎手术实行“明码标价”,严禁超标准收费,更不准另立名目收费。此外,该市还将积极运用价费政策扶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开办平价药店,对农村卫生室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免收执业注册登记费。

  据介绍,目前扬州市每立方米水资源费0.2元,含在水价中。根据规定,本月起将对农村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免收水资源费。今年扬州还将完善机电排灌费等农业水费计收办法,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

  为促进农村均衡使用电力,该市将制定适合农村的峰谷分时电价;农村中小学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肖固樊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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