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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再“不见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0:3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从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15年间,市本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仅有1起。而到了今年,这个数字被改写:记者日前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仅在上半年,市本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达11起。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有关负责人表示,“民告官,不见官”现象已得到很大改善,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正在走向正常化。

  我市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一直居省内前列。去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
现一个怪现象——2000年以来,我市审结的5000多起一审行政案件中,有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仅64起。而在《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15年间,市本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仅有1起。

  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并非一项法定义务,但“行政一把手”如此对待诉讼案件却是极不正常的现象。据市中级法院调查,行政机关首长不出庭的案件,这些部门往往不会从诉讼案件中吸取教训,以至于出现一个机关在同年内因同一个问题被老百姓告上法庭十几次的现象。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不仅彰显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平等地位,更有利于行政诉讼与依法行政之间的良性互动。

  今年1月1日,市政府出台了《温州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了三种情况下“行政一把手”必须出庭:本年度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影响重大或涉案金额巨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或政府法制办公室建议首长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

  《办法》实施以后,行政机关首长的出庭率逐月提高。今年1月至6月,全市法院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中,应当由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100件,实际出庭65件,市本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达11起。另外,瓯海、龙湾、瑞安和平阳等地的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率达100%。

  这些数据表明许多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在增强,行政机关首长不愿意出庭的习惯在改变。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苍南县公安局与徐上俊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中,苍南县公安局局长姜迪清到庭应诉,并且组织该局几十名民警到庭旁听。据了解,绝大多数的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时,均召集该单位相关业务科室的人员到庭旁听,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多位行政机关首长面对原告就执法程序方面提出的质疑,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表示在今后予以改进。

  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有关负责人说,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实施后,不仅有效地改善了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使行政机关首长与老百姓之间有了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有利于缓和“官民”对立情绪,改善行政机关的作风。贤群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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