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慌帮忙 洗刷冤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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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2:07 新闻晚报 | |||||||||
□焦晓虹 通讯员 朱骏 晚报讯 一张巨额借条原告一口咬定被告借钱,被告大呼冤枉称绝对“没借”。日前,普陀法院通过测慌,判决对张先生的诉请不予支持。 原告张先生称,原被告两人是同事,但被告许女士和自己的关系并不一般,并且自己还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将产权人做在了许女士的名下。这套房屋动迁后,产权人仍然是许女士,但房屋实际上是由自己实际居住及使用。2004年4、5月间,许女士要收回房屋。经
法院委托了有关部门对借条上50万元借款的内容是否真实进行心理测试(测慌)。根据权威机关的心理测试分析意见测试结果表明,张先生在这起借贷纠纷案件中,在所涉及到上述与案情相关的情节问题上出现了说谎生理反应,而许女士在同样的问题上未出现说谎生理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