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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好心劝架反被打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2:24 江南都市报

  死者家属提出索赔费1085万元创下建国以来我省人身伤害索赔金额之最

  本报讯王萍、王磊、记者谢俊报道:村干部开车和人发生碰撞,旁人劝阻时不料被殴打致死,为此,死者家属向该村 干部及其同案犯提出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索赔金额近1085万元。近日,南昌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该 案为建国以来我省索赔金额最大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

  现年39岁的万金良,原是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光明村村委会副主任,2005年9月18日正值中秋佳节,下午2 时许,万金良驾车行驶在南昌高新区尤氨公路上,不慎与胡建村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胡建村受伤,两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 吵。随后,光明村村民万义先在路过现场时,因交通受阻也与胡建村争吵,并发生打斗。后来,万金良、万义先分别打电话“ 搬救兵”来教训胡建村。

  据检察机关指控,接到电话后的光明村村民万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迅速赶到现场,其中万某某等4人一起殴打胡 建村。此时,站在旁边的胡春苟便上前劝架,说了一句“你们打死了人是不得脱身的”。不料几人反过来对其进行殴打,胡春 苟当天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万金良等人先后被抓捕归案,而胡春苟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据悉,死者胡春苟是昌东镇人,家境颇富,生前做建筑工程生意,是包工头。胡春苟家属共向万金良等人提出的索赔 金额为1084.934万元,其创下了建国以来我省因人身伤害而索赔的最大金额纪录。在诉状中,胡春苟家属索赔项目共 分有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死者收入损失等6项,因为胡春苟是做建筑工程生意的,家属提出的仅收入损失就高达1 050万元。据悉,法院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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