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头顶上飞来横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2:26 江南都市报 | |||||||||
南昌市高空坠物事件频发引起各界关注有关部门将展开专项整治 7月30日,本报《焦点新闻》版报道了南昌火车站新天地酒店门口一块玻璃从4楼掉落,砸中一名等车的旅客,导 致其头部受重伤的事件。这再次引起人们对此类公共安全隐患的关注。
连日来,记者深入南昌市一些小区调查发现,高空坠物已成了影响居民公共安全的一个大问题。 阳台上摆满花盆却无防护设施。 现象: 高空坠物频酿惨剧 今年以来,高空坠物事件曾屡屡见诸报端: 6月24日,南昌市站前路“灶王爷”酒楼对面住宅楼的一个门头突然坠下,将一名12岁小女孩砸死,同时将在此 避雨的两名路人砸伤。 6月28日,南昌市中山路百花洲电影院旁的流金岁月茶餐厅门前,一块广告牌突然从约8米高的空中坠落,将一名 40岁左右的妇女砸伤。 7月16日,南昌市象山北路与叠山路交叉口的“恺撒皇宫”顶楼掉下一盏射灯,当场砸伤两名路过女子。 记者调查: 吊装施工、户外广告牌等太多“不稳” 高空扔物时有发生 记者走访了南昌多个小区后发现,不少居民有直接从住宅楼上往下扔垃圾的陋习,阳台上摆花盆、挂杂物也无防护设 施等。 在南昌市象山北路一小区,许多住户的阳台上摆放着大小不一的盆景,而下面就是居民出行的必经之路,万一起风花 盆掉下来,砸伤居民的可能性很大。正在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万阿姨说:你看看散落在草丛里不计其数的小件废品,就知道我每 次打扫卫生时有多危险。 吊装施工存隐患 记者发现,大多数建筑工地在施工时安装了安全防护网,但许多高空坠物事件都是吊车在吊装施工材料时发生脱落而 造成的。今年6月16日,在南昌市滨江路某小区,一正在施工的大楼就有混凝土从天而降砸破4辆小车。 在南昌市上海路和洪都大道的几个个体建筑工地上,记者看到这里的居民在建筑房屋时,既没有安全防护网,也没有 任何警示牌,楼上砖块任意掉落。 户外广告锈蚀严重 在中山路、象山路、叠山路等繁华地段,到处都是悬挂的户外广告牌,而这些户外广告使用的材料有布、铁、木、不 锈钢、大理石等。据了解,这些地方都曾发生过大风吹落广告牌的事件。 记者在中山路附近的一幢楼上看到,一些广告牌的支架已经生锈腐蚀。许多临街的楼房上,一些单位将广告牌直接悬 挂在楼面上,将楼体扎得千疮百孔,到处是裂缝。墙体早已不堪负重,很难说不会发生墙体脱落事件。 职能部门: 近期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违规广告牌要彻底拆除 4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南昌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城管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审批,户外广告牌 的设置达不到要求或者有影响行人安全的因素,城管部门将强制拆除。目前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开始对辖区范围内不规范 的广告牌进行强行拆除。 多部门展开专项整治工作 南昌市建委一工作人员表示,南昌市已于今年5月起实施了《南昌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容局还和全市各个 相关单位签了安全责任书。两部门还将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南昌市市容局的工作人员说,任何相关职能部门都应该加强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且对其管辖的公共设施的安 全负责。如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危及人员人身安全,可依照《安全生产法》整改;建筑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 行业技术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如果因建筑本身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可依照《建筑法》和建设部颁布的法规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执行赔偿或责任追究。 南昌市房管部门要求各有关单位和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于外墙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尽快维修,可联系所辖区的房 管所、居委会进行修缮。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尽快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详细的房屋安全鉴定手续,根据鉴定报告中的意见 进行修缮加固处理。 律师说法: 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的刘文武律师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 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而造成损害他人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文/图记者许南平实习生刘定源丁红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