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交公时要民警请客吃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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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2:26 江南都市报 | |||||||||
一男子不满足精神奖励欲私分拾物 本报鹰潭讯陈敏、记者刘祚保报道:“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手里边。”这是儿童都知道的道理。前天下午,鹰潭街 头一男子李某把钱包交给民警时,却提出“要请客吃饭”,否则要私分钱包。
当日下午6时55分,鹰潭饭店门口一男子向鹰潭110报警称,他捡到一个钱包。当民警赶去时,这名自称李某的 男子说,他在百佳城步行街花圃草丛里拾得这个钱包。民警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名户籍为山东淄博的男子的身份证、银行卡和 名片,于是答应一定想办法找到失主,并对李某的拾金不昧行为给予肯定和表扬。 可哪想,这名来自浙江的男子突然翻脸称,“要想拿走钱包,就要先请客吃饭,要不把钱包留给我用也行!”说罢, 将包内的身份证等掏出,把“鳄鱼”牌钱包往自己兜里塞。民警立即制止了李某举动,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昨日上午,民警通过包内名片辗转与失主曲某取得联系,并将钱包送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