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赴美航班旅客不得随身带液态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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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20: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 冯晓芳) 记者11日从民航总局获悉,接美国国土安全部运输安全局通知,自8月11日开始,所有飞往美国航班旅客一律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体积的液态物品,如确需携带,则必须托运。 民航总局指出,不可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包括饮料、洗发水、防晒油、化妆品乳液、牙膏等。可以携带的液态物品有婴幼儿所用的配方乳品、人乳、果汁,以及与旅客机票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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