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图片征集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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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8:26 新浪文化 | |||||||||
1、主办单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五洲传播中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图片库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委外宣办 3、协办单位: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公司 一、大赛名称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图片征集活动 二、大赛宗旨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图片征集活动是为配合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特为海内外职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举办的旨在更加多角度反映内蒙古独特的城市风貌、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人文地理以及生态环保等主题的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三、大赛意义: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图片征集活动是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为内蒙古图片库的建立、后续的展览及外宣品制作奠定基础。以新的体验、新的感受、新的视点、新的视角,并以摄影艺术独有的表现方式,记录、展示内蒙古独特的城市风貌、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人文地理等。通过此活动,吸引国内外人士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广泛关注。整体带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为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增光添彩。 四、大赛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此项活动截止日期2006年11月30日 五、媒体发布: 新浪网和内蒙古新闻网 六、征集投稿方式: 应征者在征集期限内可在新浪网、内蒙古新闻网下载《“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图片征集评比报名表》,填写后随作品在截稿期内按本活动规范递交,即视为正式应征。 七、稿件评选: 稿件征集截止日期后,由摄影大展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不同的获奖级别,分别颁发奖杯和证书。 八、奖项设立: 一等奖 金马鞍奖 二等奖 银马鞍奖 三等奖 铜马鞍奖 纪念奖 有机玻璃制马鞍奖 马鞍的含义:平平安安、吉祥如意 九、获奖通知: 应征作品获奖正式通知将于截稿日后在新浪网、内蒙古新闻网公布获奖结果并通知作者领奖事宜。 十、征集题材: 应征照片要求必须是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城市风貌、人文自然景观、社会风尚、民族团结等实地拍摄的(未发表过及未在各类赛事中获奖过)作品,方视为有效应征作品。应征作品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健康向上。 应征的照片既可以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历史照片,也可以是近期拍摄的照片。 十一、活动参与规定: 以海内外职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为活动参与对象。参与者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 征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此项活动截止日期2006年11月30日。投稿日期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二、对征集照片要求: ● 应征作品风格、黑白/彩色不限,一律以照片形态(请勿装裱)应征。谢绝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应征。 ● 以单幅作品应征(本次不接纳组照)。每位应征者作品最高幅数不得超过6幅。 ● 作品规格:为8R(8×10英寸、长边25cm)。作品背面都必须粘贴端正书写的《“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图片征集评比报名表》。提供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和常用电子邮箱等资料,以便联络和必要的评审资信及时告知。 ● 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 所有应征作品因作者创作中所引发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争议,均由作者自行负责。 ● 经评选后所有的入选作品,组委会有权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摄影展及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 所有入选者将获得作品入选纪念证书。 ● 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应征。 ●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组委会。 ● 参与者为参加此活动,其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参与者自理。 十三、投稿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25层 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86-10-58880207、58880231 传真:86-10-58891261 联系人:李 勃 、齐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