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荒莽汉触犯禁火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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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4: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喻奇树)19日下午,南山镇社员何某因在野外烧荒,被南岸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这是重庆市政府颁布“禁火令”以来,第一个因违法烧荒被拘留的人员。 “要下雨了,你快点回来把草烧了好种地。”16日晚7点左右,接到家人的电话,何某将自留地上已经干枯的“革命草”扫到一起,并用随身带的打火机将草点燃。距离火堆不
燃烧的烟雾在南山林区显得格外显眼,不到5分钟,护林员就赶到了现场。村干部和护林员一起奋力将火堆扑灭,何某竟责怪灭火人员坏了他的事,“离林区那么远,根本就燃不到。”何某认为村干部和护林员是故意为难自己,所以他将电话打给了镇政府的林业员。“我要给自留地除草,现在就点火。”何某一边向林业员报告,一边摸出打火机再次将草堆点燃,而且拒绝灭火。 接到报告后,镇政府干部和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刚点燃的草堆扑灭。何某烧荒的行为恶劣,南岸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南岸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何德富表示,对违反禁令用火人员将予以坚决打击。 相关专题:重庆四川遭遇严重旱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