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布新一轮外逃要犯 昔日商界巨子名列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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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0:55 环球时报 | |||||||||
台湾“调查局”近日公布了新一轮多达234人的“外逃要犯”名单。一些昔日的商界巨子甚至名列“14大通缉要犯”榜。 在“14大通缉要犯”中,台湾知名电器产业龙头——声宝集团总裁陈盛沺早就被当局以涉嫌掏空瑞智精密公司为由予以调查。今年年初,“调查局”向身在大陆的陈盛沺发出通缉令,而他认为这是当局对他的政治迫害,在岛内登报喊冤,不敢回台接受调查,再加上他
有“股市名嘴”之称的谭清连因违反“证券交易法”被判刑,却未到案执行,这次被列为岛内“14大通缉要犯”之一。谭清连本是财经记者,后来转行做股市分析师,成为股民眼中的明星,甚至赢得“股市刘德华”的称号。他因没有股市分析师执照,并且炒作瑞利、长亿股票,被法院判刑3年2个月,却迟迟没有到案从此由“股市名嘴”变成了“外逃要犯”。 其他遭通缉的“要犯”还有讯碟科技公司前董事长吕学仁、景文技术学院前董事长张万利、广三集团前总裁曾正仁、新巨群集团前负责人吴祚钦、宝利国际管理顾问公司前董事长黄伯庆等。吕学仁掏空资产26亿元新台币(4元新台币约合1元人民币,下同),背着官司潜逃出境;张万利涉嫌非法挪用校务基金,没还贷款就逃往加拿大;曾正仁掏空台中商业银行300亿,被判刑11年,逃往大陆;吴祚钦涉嫌非法侵占;黄伯庆则涉嫌非法集资。 “调查局”称,这234位“外逃要犯”中有160人已取得外国或大陆的正式居留身份,其中有一半人在大陆。这些人看似“落难”,其实身上带了很多钱,真正受苦的还是留在台湾的投资人。 部分岛内媒体却认为,尽管这些通缉犯中有的罪有应得,但台湾当局选择此时公布名单,是有着一定的政治考虑的。这次“调查局”发布新的“通缉要犯”名单,主要有三个目的:首先是为了配合苏贞昌的治安整顿工作。现在离苏贞昌宣布半年内改善治安的最后期限已不远,再度宣布通缉“要犯”,可以让民众感到当局还是很重视解决犯罪问题的;其次是为当前台湾经济的衰退找借口。陈水扁“执政”6年来,岛内经济可以说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公布这些“经济要犯”“掏空台湾”的“罪行”,等于为台湾经济的衰退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借口;第三是为陈水扁搞“台独”找理由。为了摆脱下台危机,陈水扁正准备以破坏两岸经贸关系为代价,寻求“深绿”的支持。“调查局”公布一些台商“债留台湾、钱进大陆”的事实,既表明“急独”势力反对投资大陆有理,也为当局“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两岸经贸政策找到了依据;最后,这一举动还能在工商界营造肃杀的气氛。“外逃要犯”中有不少人反对陈水扁,此时公布通缉名单,其实是向其他“倒扁”的工商界人士发出警告。由此可见,这份名单的公布在很大程度上是为陈水扁和苏贞昌服务的。▲本报特约记者 王伟东 相关专题:环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