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制药企业生产不合格药品被通报后拒绝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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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23: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8月25日电 (记者 朱旭东) 记者25日在江苏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通报的不合格甲硝唑注射液是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令人吃惊的是,生产不合格甲硝唑注射液的这家企业目前仍未停止生产。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4日紧急通报了3个批次的不合格注射液,其中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注射液,被查出无菌检查不合格,其批号为06030201,规格为100ml: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所长马静芬说,注射液中无菌检查不合格属于质量问题中最严重的情况之一。 “欣弗”事件后来查明就是因为杀菌时间不足而造成的。而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注射液发现的问题与“欣弗”相似,很可能就是因为在生产工艺或流程上出了问题。 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启景介绍,25日上午接到相关线索后,扬州市和宝应县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企业,迅速进行调查并了解销售去向。目前已通过传真的方式通知上海、安徽阜阳、江苏仪征和浙江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责令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成立追回小组,确保尚未使用的不合格甲硝唑注射液得到有效控制。 令人担心的是,尽管扬州和宝应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入住企业进行调查,但企业目前并未停止生产。 25日16时左右,新华社记者希望到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却被公司粗暴地拒之门外。一位公司负责人无理地表示:“这是我们企业自己的事,我们会选择适当的时机对外公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