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改进监督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2: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毛磊、杜文娟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吴邦国指出,监督法是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
一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这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鼎立”的政体有着本质区别。这个体制既能够充分发扬民主,使国家政治生活充满活力,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工作效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监督法,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特点和优越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应予充分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正视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今年下半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抓实、做好,确保完成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吴邦国说,对节约能源法和有关环保法律开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从检查情况看,我国“十五”期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明显高于“六五”至“九五”时期平均水平,环境保护的主要指标也没有完成。更应高度重视的是,今年上半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不但没有降低,反而上升了0.8%;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都在增加。这既反映了我国能源和环境形势的严峻程度,也说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表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任务有多么艰巨,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扭转这一局面,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要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战略重点,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开展节能降耗,重视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推进自主创新,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政策措施上、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使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吴邦国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报告过程中,充分肯定了法院和检察院在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指出,法院、检察院要针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法院和检察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和检察官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同时希望有关方面尽快解决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经费保障问题,落实收支两条线,确保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正常开展。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