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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上亿公款为何无人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9:09 法制周报-e法网

  传言:有人欲帮李摆平

  李为民为何能如此轻易挪用1.2亿元公款,相关部门是否有“知情不报”嫌疑呢?为此,记者奔赴塘厦镇委员会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但遭到“需要先电话预约”的婉拒,当记者请求工作人员给予相关领导办公室电话时,对方却声称领导已经事先告诫“不可外泄电话号码”。

  在记者离开东莞之际,坊间传言:同时,塘厦一大老板欲出资5000万元,“摆平”李为民一案。以上消息,记者未能从当地有关部门得到证实。

  挪用上亿公款为何无人知?

  <质问一>

  为何挪用上亿元无人知

  据公诉人称,李为民在数年的疯狂赌博和挪用公款过程中,东莞市纪委竟然没有收到一份关于李为民的举报信,直到离任

审计时,李为民腐败案才露出马脚。

  据介绍,2005年2月,已经在塘厦担镇长多年的李为民调任樟木头镇镇长。审计部门在进行例行审计的时候,发现李为民曾经负责的塘厦经济发展总公司有巨额财产去向不明。

  2005年8月17日,李为民被东莞市纪委“双规”,接受隔离审查。在“双规”期间,李为民的涉案金额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加,从7000多万元到9000多万元,再到1个亿……李为民成为东莞历史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金额最大的一位政府官员。

  <质问二>

  镇长频繁出境为何无人管

  我国曾有规定:对于官员出入境采取备案制度,并不定期派出干部赴港澳娱乐场所巡查,审查干部的赌博行为。但这套制度却对李为民却失效了。2000年至2004年的五年间,李往返港澳共257次,平均每年50多次,平均每周达1次。

  “当地去境外赌博的又不止李为民一个官员,不过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罢了。”当地一市民这样说道。

  <质问三>

  “政”“企”为何还没分开

  在我国,政府和企业“分家”已经多年,然而李为民在1998年至2004年依然是身兼四职: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镇长,该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下称“外经办”)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和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下称“镇联公司”)法人代表,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下称“科苑城”)董事长。

  党和国家三令五申,

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允许在企业中兼职,更不允许担任企业的“法人”,但这种严重违规的现象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却不是个别现象,而且兼职者往往不是普通公务员,而是党政主要领导。

  “正是因为自己是监督者又是执行者,腐败很容易产生。”当地一名官员说道。

  <质问四>

  李为民巨额家产从何来

  李为民8月10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声称“自己的财产能还清这笔欠款”。李为民之所以能在“公堂”上说出这样的“大话”,是因为截至公诉书送达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李为民已经归还了1.1亿多元挪用公款中的5300多万元,尚有4200多万元人民币和290万元港币未归还。对剩余钱款的归还,李为民和辩护人在法庭上算了一笔账。

  其辩护人称,李为民目前还有自2005年10月以来入股企业的分红180多万元未到账;东莞市纪委拍卖李为民在东莞的住房等私有财产合计达1039万多元,这笔钱很快就会通过拍卖行转到指定账户;李为民在看守所写信给妻子,要其变卖深圳的一处房产,大约价值226万元,这笔钱大概在9月1日就可以支付到李为民妻子的账户上。此外,李为民还可以变卖自己入股的企业股份,相信全部变卖后,李为民可以全部还清所挪用的钱。

  有资料显示:李为民以个人及妻子名义拥有房屋30间共8702.76 平方米,商铺6处共205平方米,地皮7块(含别墅用地1块)共1168.5平方米。他参股的公司有近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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