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代质疑扁家人所戴名表都由“机要费”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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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6:5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31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负责侦办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案的台检方办案人员在清查核销单据的过程中,赫然发现台湾钟表界龙头“金生仪表行”的发票;对此,国民党“立委”邱毅30日强烈质疑陈水扁与其子陈致中手上戴的芝柏表、宝玑表,都是由“公务机要费”埋单。 据报道,邱毅30日指出,“公务机要费”出现“金生仪”的发票有两种可能,一是
邱毅说,不论是上述哪种状况,都是陈水扁在A“机要费”;他强调陈水扁有责任向外界说明为何“机要费”核销单据中会出现“金生仪”的发票。 除了质疑“金生仪”的发票,邱毅还指出,去年6月吴淑珍到“天母荣安钟表行” (现更名为“永新钟表”)看中了一只定价为一百多万元的宝玑表,因“中信”辜家与表店老板熟识,最后以五折、60多万元成交。邱毅说,辜家买表送吴淑珍“是不是连发票也一起赠送”?“这张发票是不是也在‘公务机要费’的核销帐目内”? 邱毅说,吴淑珍喜欢逛名表店,尤其常光顾“金生仪”总店,在2003年7月5日当天,就曾在“贵妇人团员”之一的林美琴陪同下到店内看表买表。由于检调传出“公务机要费”单据中出现“金生仪”的发票,邱毅说,从陈水扁一家大钱小钱都要A的情形研判,他高度质疑“第一家庭”买的各式名表,都有可能是由“公币”埋单。 另有报道引述台湾检调人员的话指出,陈水扁虽然一再强调“公务机要费”没有半毛钱落入私人口袋,但只要发现“金生仪”的名表是被其家庭成员所佩戴,发票却拿去核销“公务机要费”,那么,陈水扁几乎已难脱离涉嫌“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刑期至少在7年以上。 (赵静) 相关专题:台湾“倒扁”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