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陈平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1:57 瞭望东方周刊

  终审久拖难决

  陈平在一审判决后的反映材料中称,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的个别民警曾经因涉嫌经济问题受到过他的审查。

  一位知情人士还向《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侦破此案的负责人之一、
咸阳市秦都区公安局领导,在陈平的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后,正巧又被任命为咸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他当公安局长时破的案,起诉时他又是检察院领导。”

  据知情人士介绍,陈平一案上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相关审判人员一直对案件的争论比较大,“去年的佘祥林冤案发生后,大家对这个案子更加谨慎,这个案子和佘祥林的案子有一些相似,都是杀妻案,而且依据更多的也是口供。”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必须实行开庭审理。

  “如果开庭审理,这个案子可能会是另一种结果,但压力太大,实在是等不到7月1日了。”上述知情人士称。这位人士还透露说,按规定案件终审裁定后,一周内就应该执行的,但陕西省高院一直拖到8月12日,就是希望在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能调卷,“这是最后的一次机会。”

  8月11日,陕西省高院下发执行令。第二天一大早,陈平被执行死刑,这一天是星期六。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获知陈平当天要被行刑,曾打电话到陕西,但等电话打来的时候,陈平已经被枪毙。“刀下留人”的惊心一幕,最终未能上演。

  让陈平的代理律师及家属感到不解的是,陈平一案终审裁定后,他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让律师毛文感到遗憾的是,7月16日,证明陈平受贿40万元的中间人张新亚主动站出来,说他此前向公安机关供述的向陈平转送40万元现金一事系“没有办法”,并向律师提供了他把40万元存进银行及还账的相关证据。张新亚曾是陈平的学生。

  张新亚用书面材料向律师证明说,“我自2003年的11月29号被公安机关带到咸阳秦苑宾馆,后转移至彩虹宾馆接受审查,直至2004年元月19日才出来,自由受限制52天。不承认给陈平送钱,我就回不了家,生意也做不成……当时他们具体怎样讯问我的,我也不想说了,也不想再招来麻烦。”

  张新亚在向律师作证后将自己的家搬离咸阳。《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曾联系张新亚,他称他要说的都告诉了律师,现在陈平已经死了,他不想再提此事。

  陈平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8月24日,《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来到咸阳市公安局,希望就陈平一案的侦破过程进行采访,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领导在请求局领导后谨慎地答复说,此案因涉及技术秘密,不便接受采访。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志在请示领导后表示,只能给记者提供一份一审判决书,“市委宣传部对外发布有通稿”。

  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人士一听说是采访陈平的案子,态度十分明确,“这个案子是不公开审理的,绝对不接受媒体采访报道,上面也明确指示过,不能接受采访。”

  陈平一案已经尘埃落定,但对于做了十多年律师的毛文来说,还有好多疑惑,“对于这么重大的一个案子,在长达63页的判决书中,没有出现类似‘证据确凿’这样的词语;还有,对于陈平一个正处级干部来说,虽然供认自己杀了人,但在笔录及开庭过程中,没有说一句悔罪的话。”

  8月12日行刑前,律师毛文在和陈平单独会面时,问了陈平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你是马上要死的人了,能不能说句实话,你究竟有没有杀汪玲?”陈平坚定地告诉他,“我是被冤枉的。”

  包括陈平的大哥陈新民以及主审法官等,在当天和陈平单独会面时,均向陈平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如果陈平最终承认了是他杀的,作为一名代理律师,最起码我的心里会好受些。”律师毛文说。-

  更多详细内容,请查阅《瞭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35期。

[上一页] [1] [2] [3]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