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站却遭网友痛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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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4:28 《环球》杂志 | |||||||||
镜头四:开网站却遭网友痛骂 背景:6月22日,赖昌星委托一公司为自己开通了个人网站,内容包括新闻、论文、收费短片和论坛等栏目,结果遭到网友炮轰。 演出:赖昌星网站负责人说,由于网站讨论区所发表的文章,多是谩骂赖昌星的话,
或许是受了网友炮轰的启示,赖昌星已再次搬家,并表示不会公开新的地址。有报道说,他仍住在温哥华市中心,只是房租比以前的还要贵。 赖昌星暂时隐于闹市,倒是已有人开始筹拍关于他的电影。该制片人表示,赖被遣返与否都不会影响拍摄计划,因为故事是现成的。 只是不知道,除了赖昌星本人外,谁可以演好这个丑角? 赖昌星究竟有没有钱? 在以上“演出”中,赖昌星给人以大摆“金钱迷魂阵”的印象,似乎已经不像刚刚逃到加拿大时那么挥金如土了。 当时,赖昌星出手阔绰。曾有媒体对赖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做过描述:赖昌星在温哥华西57街斥资130多万加元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有熟悉情况者称,赖昌星还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 据称,赖昌星有吃海鲜特别是鱼翅的癖好。几年前,加拿大移民局曾监视到他在温哥华一饭店吃鲍鱼,一次就花了上千加元。 但赖昌星对于他的财产数额讳莫如深。在回答一位记者的提问时,赖昌星说自己吃得简单,每月一家开支2000至3000加元。 但是,媒体却揭发他到赌场豪赌,赌注高达数万加元。此事还引起加拿大执法机构注意,怀疑他与黑社会有染,禁止他踏足赌场。负责监视赖昌星是否违反羁留条件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发现,2005年赖昌星曾违反禁令,再次踏足赌场,并被安全人员拍下了录像。 还有媒体透露,赖曾在不同场合称自己的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尽。但也有消息说香港有一家公司曾为赖提供过资助,美国和其他地方也曾经有人汇款给他。 另外,在赖昌星参加过的一次“朋友女儿的生日庆祝会”中,出现了温哥华的华人黑帮“大圈帮”的一些知名人物。 如今,赖昌星早已开始为“最后的结局”做准备。2005年6月,赖昌星妻子曾明娜的离婚申请获批准,她获得目前居住公寓房的产权,现估价约49万加元。曾明娜遣返一案将另行处理。 截至目前,加联邦法庭还没有公布何时审理赖昌星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假如法庭拒绝其申请,赖昌星将不得不接受最终被遣返的命运;如果法庭接受其申请,赖昌星则又有了继续赖在加拿大的理由。倘如此,人们则又有了多看几集闹剧的机会。 只不过,看戏的人却一定不要被戏中人给糊弄了,戏再滑稽还是戏。 “六年之赖” 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以旅游身份举家逃往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将赖昌星软禁在温哥华郊区一住宅中。 赖昌星一直想尽办法试图赖在加拿大,其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提出难民申请。 所谓难民,是指因政治迫害、战争或自然灾害而被迫离开本国或经常居住国而前往别国避难的人。依据国际法上的“不推回原则”,一旦难民身份被确认,该难民将不得被强行送回使他遭受迫害的国家。 加拿大的难民上诉程序非常复杂,要经过听证会、复审、上诉等一系列司法环节,而在司法程序未完之前,加拿大移民部则无法将其驱逐出境。赖昌星之所以能“赖”到今天,也是由于他利用了加复杂的司法程序。 自2002年6月以来,赖昌星夫妇一直处于软禁状态。加拿大移民当局最初规定,除非出现涉及身体健康状况之类紧急情况,赖昌星只能在每天下午1时至4时外出,曾明娜只许在每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外出。除了每星期三一同向移民当局例行报到以外,赖氏夫妇不得同时外出。另外,赖昌星夫妇不得出现在任何赌场内,不得与黑社会成员接触。 后来,移民局对赖昌星的行动限制放宽为必须在每天晚上6时30分以前回到住处。 2005年8月,加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加移民部遂启动对赖进行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程序。2006年5月,加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程序,结果对赖不利。 2006年6月1日,加联邦法庭日裁定暂缓执行遣返令,以审议决定是否接受他提出的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议的请求。 环球杂志授权使用,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本刊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