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提出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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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17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8月28日,海东地区召开第三次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 “四五”普法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安排了今后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并对我区“四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地委书记王小青作了主题讲话。 王小青指出,全区“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自2001年实施以来,地委、地区人大
王小青要求,全区“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要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把握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作者:斌林 建光 生庆) 相关专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