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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十三陵镇防风沙工程款被层层截留(图)(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5:17 国际在线

  ■核心调查

  工程用款遭层层截留

  据了解,辛庄村护岸工程经历了如下流程:昌平区水务局与十三陵镇水务站签订合同,将工程发包给后者,镇水务站再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由村委会最后将工程承包给村民进
行施工。

  为完成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昌平区水务局共拨给十三陵镇205370.76元工程款。根据区水务局的预算,建设一立方米的工程,需要155.82元。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工程款在流转过程中被层层截留。

  镇水务站截留3笔款项

  2005年5月,十三陵镇水务站以每立方米90元的价格与辛庄村签订了合同。工程款在这里被截留了每立方米65.82元。

  对此,镇水务站站长张玉堂解释说,镇上截留的这笔钱主要有三个用途:一笔用于镇里统一购买水泥提供给村里,一笔用于浆砌石企业利润和税金,还有一笔则是回填土工程的工程款。

  对于水泥款(每立方米30元),张玉堂说,他们配给承包人的水泥是每立方米一袋半。但工程承包人之一王玉军说,水泥价格为每袋15元,30元水泥款应有两袋,而镇上在每立方米工程中扣去了半袋水泥。

  此外,区水务局水保站蓝海军说,他们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做了浆砌石企业利润和税金的预算(每立方米9.26元),而根据京津风沙源工程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要求该工程不允许有利润,因此并不存在企业利润和税金,但目前这笔钱的具体去向他们并不清楚。

  至于回填土工程款(每立方米26.56元),本应在工程开始时拨给村民,但工程承包人之一王宗龙说,在工程实施之初,他们并不知道还有这样一笔工程款。今年6月,在张士诚等人将工程质量和工程款问题反映到市水务局后,参与施工的村民却意外地从镇上领到了这么一笔款项(每立方米25元)。

  对此,张玉堂的解释是:“我当时忘了告诉村里还有回填土钱。”

  村委会扣除10元管理费

  在辛庄村委会将工程分包给村民的过程中,又以手续费的名义每立方米扣除10元。此外,由于有些地方有石料,可以就地取材,再少拨给10元钱。

  对于村里扣除的这笔钱,辛庄村书记王建华说:“扣这10元钱是管理费。”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会不断有上面的检查人员过来,所以需要一笔“招待费”,而这个钱不应该由村委会出。

  就这样,工程款到了具体的承包人手中时,又由90元变成了每立方米70~80元。

  村民为挣钱偷工减料

  “70元到80元这个价格,如果完全按照浆砌石的规范要求建设,连买材料都不够。”工程承包人之一张士中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以每立方米80元的价格承包了6段墙体的建设,由于这些地段没有石料,需要自己购买,而去年从附近石场拉回的石料每车从200元到250元不等,一车石头最多砌3立方米墙,这样,每立方米仅石头成本就要70元左右,如果再按施工标准规定去购买水洗砂,成本就更高,如此算来,80元并不够用。

  由于村民承包工程后挣的是差价,为了能挣到钱,村民们都采取各种办法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大多数工人使用的都是从河套挖泥土替代河沙。

  多名工程承包人认为,他们承包工程时,村里给的钱太少了,“我们这么干也是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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