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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奖候选—台州市“十五”扶贫开发规划简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2:23 中国扶贫基金会

  “九五”期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31 .78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比例从1995年的11.2%下降到2000年的2.8%。但剩下的 贫困人口脱贫条件更差,同时全市还有一定数量需要帮困的社会弱势群体。加快实现贫困地区脱贫奔小康和实现社会弱势群体 共同富裕,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为了切实做好“十五”扶贫开发工作,现制定台州市“十五”扶贫开发规划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扶贫开发工作思想、方 针和政策,结合台州实际,牢固树立以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这一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优势,努力营 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调动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和创造性,坚持以改革的办法,运用 市场经济的有效手段,走出一条贫困乡村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弱势群体共同富裕的新路子。

  二、扶贫开发范围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继续解决温饱线以下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 ,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的要求,“十五”期间台州市扶贫帮困对象是:2000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 以下(包括前三年平均数)的乡镇、“九五”期间已脱贫但人均纯收入仍在2000元以下的贫困乡镇(片)。扶贫的重点是 :人均纯收入1200元以下的特困村以及贫困地区的特困户。同时,把贫困残疾人以及城镇特困户纳入扶贫帮困范围,统一 组织,同步实施。

  总体目标:到2005年,贫困乡镇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万元,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 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形成稳定脱贫向小康迈进的经济基础。

  三、工作方针

  (一)坚持开发式扶贫。以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在政府和社会的必要帮助与支持下,以 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依托和开发当地资源,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努力改善生产条件,走出一条切实、富有特色的发展 路子。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把贫困人口下山异地脱贫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城镇 化进程,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坚持全面协调发展。要把扶贫开发纳入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把加快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与贫困地区脱贫致 富结合起来,开展经济合作,实现资金、技术和资源、劳动力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要加强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基 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教、卫生、文化等事业的发展,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环境和质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和 全面发展。

  (四)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强不息,主要依靠自身 力量改变贫穷的面貌。

  (五)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 的领导,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同时,要发挥政治优势,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通过各各形式,支持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和 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万户下山脱贫工作。

  实施组织山区贫困人口下山脱贫是解决散居在高山深山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有关县、市、区要对分 散居住在高山深山的贫困人口现状进行调查,制订下山移民规划,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农民,实施下山移民工程。除长潭 水库二期移民、仙居下岸水库和天台黄龙水库等重点项目工程性移民以外,要依托一批区位条件相对较好的中心镇、中心村建 立30个移民小区和移民点,实施高山深山贫困人口下山10000户。下山民还要与退宅退耕还林,涵养、保护水源结合起 来,促进生态环境的优化。各级政府要采取特殊优惠政策,吸引贫困山区农户下山;下拨的扶贫专项资金半数以上要用于扶持 下山脱贫,重点解决移民小区和移民点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补助。下山移民建房用地要优先安排,指标可按退宅还耕面积置 换,不占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免缴耕地占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土地规划保押金,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减半收取, 全额返还集镇建设配套费。公安、教育、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对下山群众在户籍、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与迁入地 居民实行同等待遇。

  (二)十万劳动力就业工程。

  要把发达地区对劳务的需求和解决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结合起来。劳动部门要根据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 ,提出切实可行的吸纳劳动力的办法,并负责协调发达县、市、区吸纳剩余劳动力的信息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经济强镇和中 心镇要结合自身发展,有计划地吸纳贫困乡村的劳动力就业。对企业吸纳贫困山区剩余劳动力占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参 照民政福利企业给予减免税收。外来劳动力集中的地方,要规划和建设一批民工房或民工公寓,以及文体生活设施,创造安居 乐业的良好条件。贫困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发挥当地群众在全国各地闯市场、办企业、自找就业门路的“传帮带”作用,组 建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同时要积极帮助外出务工农民解决在家老人生活、子女入托、上学等实际问 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劳务输出。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帮助做好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工作, 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力争使贫困地区农户平均每户有一个以上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

  (三)建设六大万亩特色基地。

  充分利用贫困山区无污染的优势,加快实施绿色行动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山区自然资源, 引导和扶持农民建设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十五”期间,全市建设高山蔬菜2万亩、茶叶1万亩、水果1万亩、食 用笋1万亩、药材1万亩,大力发展以波尔山羊为主的食草动物和稻田养鱼。市和县、市、区农业部门对具有贫困山区特色优 势的产品,要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实行农业标准化,规范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有序地组织和引导农民按照市场的 要求,进行生产经营。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凡25度以上的坡耕地都要实行退耕还林,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有农业税任务的,报当地 财政部门批准,给予减免农业税。在贫困山区要划定和建设生态林保护区150万亩。对划为生态林保护区的要按照省委〔2 00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有条件的要充分利用青山、碧水、奇岩、溪瀑等山区优美的自然环境,发 展旅游业,开辟脱贫致富新途径。

  (四)加快产地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

  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围绕地方的支柱产业、特色产品,市和县、市、区要积极扶持黄岩的宁溪、上垟、屿头;天台 的石梁、三州;仙居的广度、湫山;三门的沙柳、横渡、中门等一批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实现农户与市场的有效连接,引导 山区农民发展效益农业。

  要充分发挥市和县、市、区农业信息中心的作用,实现计算机网络资源共享,要加快贫困乡镇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服务 站建设步伐,要及时有效地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农产品生产、销售、新技术新品种运用等信息服务。新闻单位要无偿为贫困村 提供信息服务。

  (五)扶持一批龙头组织和专业大户。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开发山区水力、矿产等资源,兴办各类企业和以山区农产品为原料 的加工业,坚持“谁开发、谁利用、谁受益”;大力鼓励、支持乡镇农技组织和农技人员兴办服务实体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与 贫困乡村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市里重点扶持具有开拓市场、科技创新、带动农户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的、年产值在1000万元、辐射受益农户在1000户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各县、市、区要在每个贫困乡镇 培育3至5个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专业大户,发挥龙头作用,带动群众致富。

  (六)加强教育卫生扶贫。

  大力开展“薄弱学校”建设,彻底消除学校危房,加大校网撤并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普遍落实和巩固九年制义 务教育;办好农函大、成人技校和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劳力都能掌握一些农业实用技术或其他专门技能。加大县县、乡乡校 对校的对口帮扶力度,开展“送教下乡”、“三爱工程”、“城乡学生手拉手”活动。

  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卫生部门要组织市和县、市、区医院与贫困乡镇卫生院结对帮扶,提供医疗设备,帮助培养 人才。每年组织市、县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二至三批到贫困乡村巡回医疗,解决贫困地区缺医少药问题。逐步建立和健全适 合当地群众要求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改水改厕工作,实现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

  (七)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要按照经济发展和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投 资环境。在剔除规划移民的动迁村外,交通建设公路通村率达到98%,县乡道主干公路60%以上达到高级次高级路面铺筑 ;电力建设要全面进行电网改造,村村达到用电合格村要求,确保“同网同价”;95%以上的村通上程控电话,移动通讯和 无线寻呼覆盖面有较大增长。加强贫困地区文化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80%以上的村通上有线广播电视 ,利用卫星地面接收和提高无线发射功率等消灭“空白村”。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也要千方百计向贫困山区扶贫开发项 目倾斜。

  (八)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困力度。

  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是贫困人口中最难的一部分。各地要把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困工作纳入扶贫开 发计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帮困对象底细,建立特困户家庭档案,制订落实具体政策措施 。残联要以“残疾人温饱基本解决”为目标,加快残疾人扶贫步伐,教育部门要建立贫困学生的学费减免和生源地贷款制度, 不能因贫使在校学生辍学。卫生部门要建立社会弱势群体就医保障制度,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 社会弱势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农业、林业及科技部门,要加强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实用技术 培训,组织科技人员对从事种养业和加工业的贫困户免费技术指导。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筹措帮困资金,对社会弱势 群体因灾因病等突发性致贫给予补助,及时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机构。

  按照省委〔2000〕12号文件关于“在地方机构改革中,现有市县扶贫工作机构要保持稳定,扶贫工作任务重的 县要得到加强”的精神。市和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立每年二次的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对贫困乡村 的扶贫开发、“共富裕工程”、残疾人扶贫和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的协调管理。市及黄岩区、仙居县、三门县、天台县、 临海市要建立健全扶贫办,配备3至5名专职人员,并列入行政编制。扶贫办的主要职责是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调 查研究,拟订扶贫规划,指导面上工作,协调部门关系,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督促检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扶贫帮困工作分级 负责责任制,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和县、市、区对贫困乡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委、市政府每年总结表彰一批扶贫脱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市、区委要重点抓好贫困乡镇班子建设,尤其要选配好贫 困乡镇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

  要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搞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贫困乡镇、村干部领导扶贫、脱贫的工作水平。 采取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形式,加强贫困乡镇的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派 得力干部到贫困村任职,为贫困地区脱贫奔小康提供组织保证。要在贫困乡镇实行任期脱贫工作目标责任制,对提前和如期完 成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表彰;对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政治和物质的鼓励。

  (二)制定扶贫开发规划。

  县、市、区和贫困乡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在制订村级扶贫规划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十五”扶贫开发规划,并制订相 应年度工作计划,以保证整个扶贫帮困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制订规划要力求资源优化配置,把开发贫困地区的资源与发达地 区的经济发展、下山移民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发展贫困地区的产业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教育、卫生 、交通、通信、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制订相应的扶贫帮困工作计划。同时,各级扶贫机构要建立扶贫帮困工作档案,统计 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贫困乡镇扶贫帮困工作的统计制度,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进展的监测和统计。

  (三)加大科技扶贫力度。

  根据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特点,要安排专项科技扶贫经费,组织科技人员与贫困乡村挂钩,实施科技项目扶贫。 科技部门要制订科技扶贫计划,对科技扶贫项目给予适当倾斜。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合作,把科技成果和先进适 用技术推广应用到扶贫开发中去。坚持“科技下乡”活动,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每年要组织举办一二期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 ,有重点地培育科技带头人和典型示范户,满足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对科技的渴望。

  (四)实行财政扶贫制度。

  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政府扶贫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1500万元扶持黄岩西部山区;设立欠发达地 区建设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特困村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50万元;县、市、区都必须建立扶 贫专项资金,把财政预算内可用资金的1%和预算外资金的2%用作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扶贫专项资金。

  (五)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扶贫。

  市和县、市、区要建立扶贫帮困基金,采取多渠道筹措扶贫资金。各级党委、政府要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 帮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乡镇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和个体户等都要参与扶贫帮困 。对企事业法人资助的扶贫资金应纳入税前列支。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要扩大扶贫开发的信贷规模,扶持 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乡镇要建立敬老院。各级党组织已经开展的“共富裕”活 动,要围绕贯彻实施本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深入开展下去。

  (六)完善扶贫帮困到村到户制度。

  实行“县县挂钩、乡乡帮扶、村村结对、全社会参与”的立体扶贫帮困活动。开展椒江区和路桥区与黄岩区、温岭市 与三门县、玉环县与仙居县、市级机关单位与有关贫困乡镇(片)的结对挂钩扶贫活动。发达县、市、区要组织机关单位、经 济发达乡镇街道、富裕村和一些实力强、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与贫困村结对扶贫。挂钩扶持单位要订出计划,排出项目,确定 责任人,帮助贫困乡村发展效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 济,改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办公条件,提高村级组织战斗力。要鼓励富裕村和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富裕 村的资金、技术和贫困村的资源、劳动力的各自优势,开展经济合作,并在尊重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由富裕村兼并贫困村。

  要进一步深化扶贫帮困到户方式。组织各级干部与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特困户结成“一帮一”对子,明确干部 包扶任务。组织社会各界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帮助残疾人、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和城镇下岗职工的特困户,解决生活、康复、 就业以及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使他们生活得到保障,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七)建立扶贫项目管理制度。

  要对扶贫开发的财政扶持资金、社会筹措资金和结对帮扶资金实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立项原则、申报程序、申报 材料、审批、检查与验收等管理措施。市里要制订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便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促进贫困地区的社 会经济发展。贫困乡镇要管好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实行公开扶持项目,公开扶持标准、方法和金额,公开扶持村、户名单,做 到专款专用,防止分散使用和平均分配,严禁截留、挪用扶贫资金。财政、

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的监督检查,发现截留、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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